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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請問如何申請此次聯合海葬?
A1:往生者或申請人戶籍是桃園市市民,請您電洽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03-3251569或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03-4522944,請填寫申請書,另檢附:
1.申請人身分證(如委託代辦者,需另附委託書)。
2.亡者之火化許可證明。
3.當日登船家屬(最多2位)之身分證明文件。
相關表件請上桃園市殯葬資訊服務網http://funeral.tycg.gov.tw/infosite/news.asp下載。
臺北市市民,請您電洽臺北市殯葬管理處02-87329686。
新北市市民,請您電洽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02-22571207。
Q2:報名日期、時間、拋灑港口及名額?
A2:
一、舉辦日期:每年5月擇海象較佳之日期舉辦1場。
二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4月15日止。
三、報名地點: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(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)、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(桃園市中壢區培英路289號)受理報名,報名名額40位,額滿即停止受理。
四、追思會地點: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中壢區或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。
五、海葬拋灑地點:出海港口堤防向外延伸6公里處之海域。
Q3:請問亡者戶籍是外縣市民眾,可以報名參加嗎?
A3:原則上以桃園市、臺北市及新北市之民眾優先,若有餘額開放其他各縣市民眾報名參加。
Q4:請問參加海葬要繳費嗎?
A4:民眾將亡者遺體火化後,由受理報名之三市政府殯葬管理所(處)將骨灰再特別處理,當天參加聯合海葬亡者之家屬一律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Q5:亡者骨灰如何處理,海葬就是手持骨灰罐,把船開到外海,然後將骨灰罐打開,直接將骨灰倒入海裡嗎?
A5:依法令規定,經過火化的骨灰,需經過特別處理,使其成為小顆粒或細粉才能拋灑於大海。而殯儀館同仁將提供場地暫厝亡者骨灰。我們會先免費協助您將亡者骨灰再處理後,用環保容器包裹盛裝。當船行駛至外海,由工作人員引領家屬至甲板,由家屬為亡者做最後祝福祈語後,再將環保容器拋向海中,於眾人默禱下,目送骨灰沉入海中。
Q6:請問海葬實施程序為何?
A6:
(一)集合-主辦機關將另外通知報名參加海葬儀式之家屬集合時間及地點,您可於我們指定之集合地點搭乘大客車至海葬出海地點,或自行開車至出海地點與我們會合。
(二)追思會-舉辦追思會,以撫慰亡者家屬之心靈。
(三)安檢-配合海岸巡防署於出海碼頭完成安檢程序。
(四)搭船出海-於完成安檢程序後搭乘客船出海行駛至港口防波堤最外端向外延伸6公里之海域。
(五)海葬儀式-由家屬先對亡者說最後祝福祈語,再將盛裝骨灰之環保容器(可自然分解之紙製容器)拋向海中,於眾人默禱下,目送骨灰沉入海中。
Q7:請問亡者之戶籍如在桃園市,但火化非在本市火化場火化,是否要檢附骨灰處理文件?
A7:戶籍如在桃園市,但骨灰火化在其他縣市完成的,申請人仍應提出亡者之火化許可證明及骨灰再處理等相關證明文件,供受理單位備查。如骨灰未經再處理者,可請三市政府之殯葬管理所(處)協助處理。
內容取自:桃園市殯葬資訊服務網